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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2017高考考点,登封今年高考最高多少分

tamoadmin 2024-07-04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2.谁知道2008年河南高考艺术统招什么时候报名?谢谢了3.关于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音乐系4.今年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时间5.2008年河南高考考点安排情况6.职高考大专河南美术专升本考试时间为12月4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下午 13:30-15:30 色彩声乐、器乐科目考试安排1.主科可选声乐、器乐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

1.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2.谁知道2008年河南高考艺术统招什么时候报名?谢谢了

3.关于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音乐系

4.今年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时间

5.2008年河南高考考点安排情况

6.职高考大专

登封2017高考考点,登封今年高考最高多少分

河南美术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12月4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

下午 13:30-15:30 色彩

声乐、器乐科目考试安排

1.主科可选声乐、器乐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任选一门)90分,视唱60分,总分为150分。

2.与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考试信息。

3.考试网约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考试时间从2022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

4.考试地点:声乐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按网上约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河南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

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省招办的统一要求具体组织本地的报名工作,考生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省辖市或县(市、区)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采集基本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7:00。考生照相和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3]22号)有关要求执行。考生须认真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校所在地”一栏统一填写为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考生报名序号中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政法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普通类,21幼师美术类,22幼师音乐类,23煤企青年类,24体育类。

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为“15”)分为中医和西医,考试内容不同,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统一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各地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选报,防止误报。

二、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辖市集中报名的,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分县(市、区)报名的,考点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尾考场合并安排的,考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专业类别归类包装,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省招办评阅。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1.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13”类)、音乐(“16”类)、体育类(“24”)专业的考生不考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2.幼师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合卷)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幼师美术(“21”类)、幼师音乐(“22”类)专业的考生不考数学,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二)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美术、音乐类委托河南大学具体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为报考美术(“13”、“21”类)、音乐(“16”、“22”类)类的考生,打印制作专业准考证和4张同准考证照片,在专业考试前发给考生。

具体术科考试安排如下:

1.美术类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美术(“13”类)考试三门,总分45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

幼师美术(“21”类)考试科目为素描(不含速写)、色彩(不考工艺美术设计),各占50%,总分100分。

美术类专业术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含速写30分钟)

 下午 13:30-15:30 色彩

16:30-18:30 工艺美术设计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2.音乐类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音乐(“16”类)考试三门总分为450分,其中:视唱练耳20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

幼师音乐(“22”类)考试三门总分为100分,其中,主科6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视唱3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10分。

音乐专业术科考试各市(县)时间安排如下:

4月26日:洛阳、焦作、安阳、濮阳、鹤壁、三门峡、驻马店、滑县、新蔡;

4月27日: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许昌、漯河、商丘、南阳、巩义、兰考、汝州、长垣;

4月28日:周口、信阳、济源、永城、鹿邑、固始、邓州;

考试地点:登封市崇高路8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鹿鸣山庄)。

参加上述两类术科考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4张同准考证照片,于考试前一天17:00点之前到考试地点报到,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音乐、美术类考生每人100元,画具、乐器、曲谱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谁知道2008年河南高考艺术统招什么时候报名?谢谢了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等九个类别,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可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需要校考的,学校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5.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要向我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之前。经我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组织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向考生公布。

 6.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7.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9.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3月1日。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1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1.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

 12.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定,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即兴评述。笔试: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5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6.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7.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及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有关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8.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2月7日以后、3月20以前,在我办指定的考点内进行。高校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测试考生有关信息。学校在组织校考时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20. 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我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传真:略)。考试期间,接受我办的指导和监督。

 21.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我办通报,由我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8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22.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办将及时在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三、报送录取规则和专业成绩

 23.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行网上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用户名和密码随我办网上报送计划文件一同发给学校。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

 24.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5.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6.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按音乐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要求,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7.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8所参照院校和经同意校考的院校应按照省招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招办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一律不予接收。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8.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1),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应先报送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区分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不同专业方向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专业成绩,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无对应专业成绩的考生,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请各院校务必按照省招办规定内容建立数据库,如院校不涉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问题,可只填写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信息,专业方向信息保留字段,内容可为空白。

 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9.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省招办将为院校提供2008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略)

 3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8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2.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3.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办备案。

 34.5月下旬,我办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5.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8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6.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37.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8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9.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40.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4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2.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3.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4.对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5.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6.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7.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我省招办****:

 通信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1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关于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音乐系

1. 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1月14日 考试科目:速写

考试时间:8:30 ~ 9:00

1月14日 考试科目:素描

考试时间:9:00 ~ 12:00

1月14日 考试科目:色彩

考试时间:14:30 ~ 17:30

2. 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3月1日。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3月1日 考试科目:听音记谱、音乐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8:30 ~ 10:30

3月份 考试科目:个体测试

考试时间:以招办通知和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3.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4. 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

5. 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6. 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7. 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定,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8. 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即兴评述。笔试: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5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今年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时间

你是河南省的考生吧?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要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无初试和复试,统考一次。详细点的内容如下:

河南省2009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2009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考生于2008年12月30日凭《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3月份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专业个体测试,分批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乐曲和一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考试的内容、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考生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基本功主要通过旋转、弹跳、翻等技巧测试学生的软开度和控制能力,舞蹈作品则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作品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种,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舞蹈考试要求考生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考试。

舞蹈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视唱

视唱即视谱即唱。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音乐常识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能够测试出音乐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三)命题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在特定的时间内使考生得以充分表现其应试科目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辩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六)乐理

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五、考试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的印制、分装、领运及保管

(1)音乐笔试试卷和听音记谱录音带由省招办统一制作。

(2)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按照普通高考领运试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和录音带,选派1-2名保密员或公安人员负责护送。领运试卷人员要认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清点数目,严格履行交接签收手续。

(3)笔试试卷和录音磁带领回后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失密。

2.考前准备

(1)确定音乐笔试考点。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学校,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

(2)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考场设二名监考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音乐类省统考的不能担任主考、副主考或监考员。

(3)考点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点标记、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4)考试前,各地招办要组织考点集中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对放音、试卷分发、收卷、装订、密封等有关事项都必须提出具体要求。

(5)考场所需用具,如主、监考及工作人员工作证,监考人员签到册、浆糊、封条等,都要在考前准备好。

(6)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监考要检查电源和听力播放设备,确保听音考试的正常进行。

3.考试实施

(1)监考人员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

(2)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逐个核对《专业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考生入座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章节),然后分发试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专业考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考试铃声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4)开考前15分钟,考生禁止入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专业考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09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5)除本场监考人员和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6)笔试部分(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先听磁带后答题。

(7)笔试试卷要按考场序号从小到大整理,缺考考生试卷亦按顺序装订,填写试卷交接清册(一式二份),12月31日送交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

(二)专业个体测试

专业个体测试包括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专业主科和视唱分设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到考试。

1.报名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2)资格审验考生报名时应首先在1号楼一楼大厅报名咨询处交验《专业准考证》,工作人员应核查考生是否应当日报名,确认考生报名资格,编写考生报名序号。

(3)考生交纳规定的报名费。工作人员收费后,依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基本信息从微机中调出,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专业准考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4)报名系统按十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在不同的时段将第二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设在封闭的考点内。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场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即第一次点名时间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宣布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在第一次点名前将《音乐类考生省统考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宣读,并准备好收录机,让考生将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完毕。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点名编号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备考区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抽号决定考试顺序,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4)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应试

(1)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记录。在《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专业考号、姓名,在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2)考场外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考生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单和证件交给考生。

(3)场内工作人员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微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微机登分情况记录表》;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核对考生成绩、打印考生成绩单。

(4)注意事项

①视唱考场工作人员应提醒考生先确定考试等级,再指导考生现场抽题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播放考生舞曲带。

③器乐考场工作人员协调好考生乐器的摆放等事宜。

④提醒考生进场前做好考前准备。

⑤协调、把握考场考试进度。

六、评分办法

音乐笔试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答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评分采用流水作业法。专业主科和视唱卡考试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

七、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省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八、省招办按照全省此类专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和本、专科分数线。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则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音乐类省统考声乐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2.音乐类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3.音乐类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4.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请点击查看

2008年河南高考考点安排情况

2009年艺术招生河南省统考时间和地点

音乐类 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

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30日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

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份 具体分批时间,考生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上查询。

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略)

三、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接受省外院校在豫设置校考考点的学校

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等十个类别,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音乐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报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本省院校和外省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需要校考的,学校须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

5.今年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须向我办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之前。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的校考院校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组织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拟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向考生公布。

6.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使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以既使用校考成绩又使用省统考成绩。

7.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类别合格控制线。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

9.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30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由考生在考试现场自行选定等级并随机抽题。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0.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考试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评判,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从2009年1月9日开始分批报名、考试。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1.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2009年1月6日报名, 1月7日考试。

12.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考试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判,形体观测、行走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2009年1月9日报名,考试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3.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考试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判,形体观测、行走表现共250分,口试100分,才艺表演5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2009年1月9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4.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报名时间2009年1月15日—18日,考试时间从2009年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5.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为三个部分内容: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为即兴评述,考试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判,总分50分。笔试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4日,1月5、6日笔试,面试从 1月7日开始。具体报名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6.体育舞蹈类省统考科目为芭蕾基训(基本功)、体育舞蹈综合素质测试、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自选作品表演,各项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向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7.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8.经我办同意可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6日以后、2月28日以前进行。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登录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未领取《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考生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20. 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我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传真:略)。按教育部要求,我办积极配合校考院校组织好校考,同时履行有关职责。

21.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我办通报,由我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9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22.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分专业类别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办将及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三、报送录取规则和专业成绩

23.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行网上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为:略,用户名和密码将于2009年4月随我办网上报送计划文件一并发给学校。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

24.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5.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要准确填写后传报。

26.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按音乐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但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将排序办法用简明数学公式表述,并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7. 经我办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应按照省招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招办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一律不予接收。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8.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1),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向我办报送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应先报送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区分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不同专业方向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专业成绩,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无对应专业成绩的考生,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请各院校务必按照我办规定内容建立数据库,如院校不涉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问题,可只填写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信息,专业方向信息保留字段,内容可为空白。

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29.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我办将为院校提供2009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略)。

3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9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2.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3.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办备案。

34.拟于5月初,我办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5.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9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综”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6.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37.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9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9.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省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40.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4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2.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3.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4.对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5.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部分院校)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外,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部分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我办,否则,我办将无法投档。

46.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7.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职高考大专

今年郑州市共设金水、中原、二七、管城、铁路、惠济、上街、荥阳、新密、登封、新郑、中牟、巩义13个考区,69个考点,2397个考场考点总数比去年增加10个,考场总数比去年增加470个。

其他地市不详。

职高一般都是考大专(专科)的.

你要考的是语,数,英,另加一科专业科(如:会计,计算机...)

就是所讲的"3+证书".

上到大专,你可以报读专升本.

分数线还不确定的.

补充:一般的大专,在大专三年期间都能报专升本的.读完再专升本其实比较难应付吧,因为可能要工作.

也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下面是程序:

一、报名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统一安排。考生报名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考生(不含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照顾对象、照顾条件、照顾标准及报名时的审查工作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填写《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中“会考考号”、“会考成绩”栏目不填,“户口所在地”一栏统一填写为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考生报名序号共12位:第1、2位为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代码;第3、4位为考生报名所在县(区)代码,省辖市集中报名的,规定为01,分县(区)报名的,则使用县(区)代码;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第9位至12位为报名顺序号。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5医科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政法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普通类,21幼师美术类,22幼师音乐类,23煤企青年类。

对报考美术、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按“报名序号”打印制作专业准考证(见附件一),于专业考试前发给考生。报名时应打印4张照片(同准考证照片)提供给考生,由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带至考点使用。

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把需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13、21美术类,16、22音乐类)考生报名库,于4月20日前报省招办信息处,汇总形成专业考试报名库。

报名结束后,将填写的《河南省2007年对口招生报考情况及试卷用量统计表》(附件二),与全部报名信息随普通高考一并上报省招办。

考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号由省招办按专业类别统一编制。

考生体检工作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安排,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进行。

考生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及学校网上录取费等按普通高招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试

文化课考试的组织管理按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安排,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报名所在地。省辖市集中报名的,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分县(市、区)报名的,考点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合并安排尾考场的,考生答卷必须按专业类别分类装订成册。考试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与普通高考的评卷工作同步进行。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一)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普通师范学校中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 15:00-17:00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13类)、音乐(16类)专业的考生不考专业课和基础课,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二)幼师推荐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合卷)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幼师美术(21类)、幼师音乐(22类)专业的考生不考数学,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三)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河南大学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美术考试:中等职业学校美术(13类)考试三门,总分45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工艺美术各150分。

幼师美术(21类)考试科目为素描(不含速写)、色彩二门(不考工艺美术),各占50%,总分100分。

美术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考试时间为5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3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含速写30分钟)

下午 13:30-15:30 色彩 16:30-18:30 工艺美术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艺术学院(从开封火车站或汽车站乘10路公交车到河大站下车)。

2、音乐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共三门,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视唱和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重复)。

中等职业学校音乐(16类)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专业主科200分,视唱200分,加试50分。

幼师音乐(22类)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科60分,视唱30分,加试10分。

音乐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4日,各市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4月25日:安阳、焦作、濮阳、鹤壁、三门峡

4月26日: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济源

4月27日:郑州、开封、新乡、巩义

4月28日: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邓州 永城、项城、固始

考试地点: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68号)。

参加上述两类术科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00点之前到考试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照片4张(在报名时由市、县招办统一打印提供给考生),持专业准考证,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音乐、美术类考生每人100元)。画具、乐器、曲谱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三、填报志愿

对口考生填报志愿与普通高考填报本科志愿同步进行。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要依据省招办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卡,本科志愿填在普通高考志愿卡中本科一批的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1--4个志愿;专科志愿填在本科二批的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1--4个志愿。

考生志愿卡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将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并由考生在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志愿信息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汇总后刻录光盘上报省招办。

四、录取与档案管理

对口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与普通高招同时进行,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同时录取,专科随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同时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时在考试成绩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美术、音乐类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的总分排序)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口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纸介质档案)按照普通高招的办法管理。

五、关于普通高校为煤炭企业定向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管理办法

普通高校为煤炭企业定向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纳入对口招生管理,学生毕业后定向到煤炭企业就业。

在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推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工作由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报名工作开始之前,由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推荐的“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名单(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单位公示)以书面形式交有关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有关企业人事管理部门须在《200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评语”栏签署“审查合格,准予报考”字样,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报名时要与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企业就业。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煤炭企业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查资格。对于弄虚作假冒充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于出具虚明材料等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参加对口中等职业类语文、英语(合卷200分)和数学(100分)的考试,总分为300分。实行单独划线录取的办法。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把有关精神和要求通知到当地的煤炭企业和考生,主动搞好服务,共同组织好报名考试等有关工作。

六、关于河南大学五年制表演专业和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的管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河南大学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2003]262号)和《关于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对口生考试办法的批复》(教学[2006]201号)精神,两校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表演专业。考生按对口音乐(16类)参加报名和文化课统一考试。两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宣传、组织等具体工作由各校自行安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按计划数的3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需在考试结束5日内报送省招办。

录取时,这部分考生按文化成绩加单考专业成绩的总分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电子档案。其他有关工作,按对口招生办法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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