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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蒙古族加分吗,高考蒙古族加分吗山东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少数民族有加分的,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

高考蒙古族加分吗,高考蒙古族加分吗山东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高考少数民族有加分的,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实施的原因:

1、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为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培养高质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2、实行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与公平;

3、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还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缩小民族之间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初衷:

一是为了体现民族之间的平等,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教育欠发达,考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要少,孩子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设施与师资力量,给他们加分以示高考公平。

对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的政策性加分,势必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这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现状,是教育在当下需要承载的使命,也是社会公平的大义。然而从更广的范围看,公平的尺度也需要随着情况的变化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在发达地区举办民族中学或者在普通中学开设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实施中等教育。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培养和培训各民族教师。国家组织和鼓励各民族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各民族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给予他们相应的优惠待遇。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59.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文章标签: # 考生 # 增加 # 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