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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高考分数线是多少,2016贵州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1.外地户口在贵州高考要什么条件2.贵州复读生高考政策3.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2016年贵州高考分数线为200分至551分。2016年贵州高考具体分数线:文史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1分,本科二批为457分。理工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3分,本科二批为365分。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均为200分。以上数据出自人民网。贵州新高考模式:2024年贵州省高考实行“3+1

1.外地户口在贵州高考要什么条件

2.贵州复读生高考政策

3.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2016年贵州高考分数线是多少,2016贵州高考政策

2016年贵州高考分数线为200分至551分。

2016年贵州高考具体分数线:

文史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1分,本科二批为457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3分,本科二批为365分。

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均为200分。

以上数据出自人民网。

贵州新高考模式:

2024年贵州省高考实行“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

“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外地户口在贵州高考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

法律依据:《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

第四条 我省实施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五项:(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五)少数民族考生。 

第五条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一)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二)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三)三类区域: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第六条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逐步降低:(一)2022-2023年,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二)2022-2023年,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6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三)2022-2023年,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6年起,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第七条 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加分区域的,按照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三者中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低分值加分;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之一不在我省加分区域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加分。

贵州复读生高考政策

外省户籍的考生在贵州省参加高考的条件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务工证明、社保证明,考生居民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外地户口孩子高考需根据当地指定的异地高考的政策要求准备。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十条

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贵州省对复读生的高考政策主要包括在录取时给予加分和限定报考范围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分政策

复读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加分幅度根据复读年限和学科成绩而定。复读一年的考生,可以获得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在复读提前批次中设置的加分,具体加分幅度由省教育考试院规定。

复读两年以上的考生,可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按照复读年限的不同,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幅度由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复读生努力学习,提高其高考录取的机会,但加分政策并不意味着复读生就一定能够被录取,还需要满足各个院校的录取要求。

二、限定报考范围

复读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需要注意选择专业和院校,因为一些高水平大学和特定专业对复读生有一定的限制。一些高水平大学对复读生的录取要求更高,例如要求复读生在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中都有明显的提高。一些特定专业(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对复读生的录取也会有一些限制,需要满足相关的专业要求和评选标准。

三、其他相关政策和建议

复读生在复读期间应该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注重基础知识的夯实和重点难点的攻克。复读生可以参加各类培训班和辅导班,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和应试能力。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复读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目标专业的录取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安排。

四、总结

贵州省针对复读生的高考政策主要包括加分政策和限定报考范围两个方面,通过给予加分和限制报考范围来鼓励复读生努力学习并提高其高考录取的机会。复读生在复读期间应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并参加相应的培训班和辅导班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和应试能力。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复读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专业的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安排。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高考,哪些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呢?

防止高考作弊再次升级

在做好高考工作方面,防止作弊始终是重要的一项。今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替考把关再升级。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通知》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一些地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防替考。

招生方面,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今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通过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发现,今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加强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每年临近高考时,“高考移民”问题总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通知》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之前在3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有关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要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录取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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