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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录取 查询,广东录取查询系统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广东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自己的投档状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首页点击“考试招生”栏目,然后点击“普通高考”,在页面右侧找到“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通过微信关注“广东招生考试”公众号,在菜单栏中选择“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拨打声讯电话125
1.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广东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自己的投档状态:
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首页点击“考试招生”栏目,然后点击“普通高考”,在页面右侧找到“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
通过微信关注“广东招生考试”公众号,在菜单栏中选择“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拨打声讯电话12580,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
1、广东高考科目:2022年广东高考科目为“3+1+2”,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科,"1"为物理或历史首选科目,"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意选择两门。
2、广东高考分数:2022年广东高考的本科一批分数线为物理类445分,历史类437分;本科二批分数线为物理类335分,历史类335分。
3、广东高考录取:广东高考录取分为提前批、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提前批包括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等;本科批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科批次包括高职高专院校等。
4、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广东省高考加分对象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眷考生、台湾省籍考生、退役士兵等。加分的分值从5分到10分不等,具体加分分值根据不同对象和情况而定。
5、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广东省每年的高考招生计划都包括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等不同类型。招生计划的数量和分配会根据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进行调整和安排。
总之,了解广东高考的投档状态和其他相关信息,有助于考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和做出相应的决策。同时,也希望考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成绩,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微信查询,手机短信推送,百度小程序查询。
1、微信查询方式,考生可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生录取结果。
2、手机短信推送方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
3、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小程序”,点击“录取结果”,按栏目指引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一、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方式
广东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广东教育考试院(,等到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放,大家点击进去,按照要求即可查询,由于时间比较提前,大家可以把网址收藏起来,到时候直接点击就能查询成绩了。
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广东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查询、短信查询、手机APP客户端查询
二、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十六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